凯特林 凯特林
4年前
React - Fiber原理
浏览器渲染屏幕刷新率(FPS)浏览器的正常绘制频率是60次/秒,小于这个值时,用户会感觉到卡顿绘制一次的称为一帧,平均每帧16.6ms帧每个帧的开头包括样式计算、布局和绘制js的执行是单线程,js引擎和页面渲染引擎都占用主线程,GUI渲染和Javascript执行两者是互斥的如果某个js任务执行时间过长,浏览器会推迟渲染,每
九路 九路
4年前
一篇文章带你了解CSS 渐变知识
CSS3渐变使您能够是你的背景颜色在两个或多个颜色之间平滑过渡。早些时候,你必须使用图像实现这些效果。然而,通过使用CSS3渐变可以减少下载时间和带宽的使用.此外,缩放的元素在缩放时看起来更好,因为渐变是由浏览器生成的。一、浏览器支持表中的数字指定完全支持该属性的第一个浏览器版本。(来源于百度)数字后面的w
Stella981 Stella981
3年前
Linux提权的几种常用方式
在渗透测试过程中,提升权限是非常关键的一步,攻击者往往可以通过利用内核漏洞/权限配置不当/root权限运行的服务等方式寻找突破点,来达到提升权限的目的。1、内核漏洞提权提起内核漏洞提权就不得不提到脏牛漏洞(DirtyCow),是存在时间最长且影响范围最广的漏洞之一。低权限用户可以利用该漏洞实现本地提权,同时可以通过该漏洞实现D
Stella981 Stella981
3年前
Android mk 引用 jar 包、so 库、aar 包,系统签名
写在最前面刚开始在Ubuntu编译系统源码的时候,需要在mk文件里面配置各种东西,对比在AndroidStudio敲代码,那可真的是TMD麻烦(那时候内心仿佛有千万只马奔腾),不过后面心态渐渐变好了,每个人都是一样,刚开始对于新的并且暂时不理解又看不到优点的东西,内心总是抗拒的,总会第一时间抗拒它,否定他。其实,这往往会影响我们的成
Easter79 Easter79
3年前
SpringBoot定时任务动态修改cron表达式改变执行周期
一、场景引入前不久做过一个根据下载指令定时下载文件到服务器的需求。轮询下载的周期需要根据下载任务量的大小动态修改,下载任务密集的时候就周期缩小,下载任务少量时就扩大周期时间。java本身和第三方开源框架Spring共有三种执行定时任务的方式:1)Java自带的java.util.Timer类:这个类允许你调度一个java.util.TimerT
Stella981 Stella981
3年前
Chaos Mesh® 1.0 GA,让混沌工程变得简单!
ChaosMesh是一个云原生的混沌测试平台,在去年的最后一天,我们开源了这个项目,以帮助大家更好的进行混沌实验。从开源到现在近一年的时间里,ChaosMesh在所有贡献者的共同努力下,在不断完善新功能的同时,也在易用性和稳定性上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今天,我们自豪的宣布ChaosMesh1.0正式发布!ChaosMesh1.0是一个
Stella981 Stella981
3年前
OceanBase迁移服务:向分布式架构升级的直接路径
2019年1月4日,OceanBase迁移服务解决方案在ATEC城市峰会中正式发布。蚂蚁金服资深技术专家师文汇和技术专家韩谷悦共同分享了OceanBase迁移服务的重要特性和业务实践。蚂蚁数据库架构的三代升级史在过去的十多年时间里,蚂蚁在整个基础数据库架构上一共经历了三代升级。第一代数据架构是构建在IOE的
Wesley13 Wesley13
3年前
Java 源码 —— ConcurrentHashMap 读为什么不加锁
最近在复习准备一些面试,偶尔会抽些零碎时间逛一下之前关注的公众号,看看有没有哪些被自己遗漏的地方,或者是一些能补充知识的文章,比如前几天看到一篇讲MySQL插入100W条数据要花多久的文章,点进去看到了久违的PreparedStatement,顺便复习了一下,原来数据库不仅能识别纯的SQL还可以识别执行计划,PreparedStatement利用了连接池
Stella981 Stella981
3年前
Http 缓存策略
1)浏览器缓存策略浏览器每次发起请求时,先在本地缓存中查找结果以及缓存标识,根据缓存标识来判断是否使用本地缓存。如果缓存有效,则使用本地缓存;否则,则向服务器发起请求并携带缓存标识。根据是否需向服务器发起HTTP请求,将缓存过程划分为两个部分:强制缓存和协商缓存,强缓优先于协商缓存。强缓存,服务器通知浏览器一个缓存时间,在
捉虫大师 捉虫大师
3年前
对不起,我错了,这代码不好写
hello,大家好呀,我是小楼。前几天不是写了这篇文章嘛。文章介绍了Sentinl的自适应缓存时间戳算法,从原理到实现都手把手解读了,而且还发现SentinelGo还未实现这个自适应算法,于是我就觉得,这简单啊,把Java代码翻译成Go不就可以混个PR?甚至在文章初稿中把这个描述为:「有手就可以」,感觉不太妥当,后来被我删掉了。过了几天,我想去看看有没有人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