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的发明人必须是「自然人」吗?AI 要想获得发明人的资格,也许真的很难。
一位名叫 Stephen Thaler 的计算机学者决定起诉美国专利局,原因是该部门在四个月前拒绝了两项由 AI 系统生成的专利的申请流程。这一 AI 系统名为 DABUS,是所申请的两项专利的发明者。
在 8 月 6 日向弗吉尼亚州东区联邦法院提起的诉讼中,Thaler 称美国专利商标局应该采纳国家专利计划委员会(National Patent Planning Commission)1943 年一份报告中的原则,促使美国的专利系统向现代模式转变。这份报告中写到:「专利性应根据对技术进步的客观贡献决定,而不是主观地由完成发明的过程来确定。
Stephen Thaler 起诉美国专利商标局的诉状原文,共 25 页。
但截至目前,美国专利法对于机器能否「发明」,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美国专利局:AI 不能成为专利发明人
2019 年 7 月,Thaler 在美国提交了两项专利申请,一项为可调节食品容器,一项为急救信标。它们的相同点在于:专利发明人均为「DABUS」。值得注意的是,「DABUS」是一个 AI 系统,由大量训练过的神经网络组成,Thaler 将其形容为「创造力引擎」。
「DABUS」发明的可调节食品容器
美国专利商标局驳回了这两项申请,并援引法院的判例:法人团体(而不是团体内的个体)无法成为合法的专利发明人。他们还主张:「发明过程中最关键的构思行为必须由自然人执行」。
「专利申请中,只有自然人才能被指定为发明人。」
随后,英国、德国和欧盟的专利监管机构也拒绝了 Thaler 的专利申请,目前 DABUS 发明专利在中国、日本、印度和其他几个国家的申请流程正在进行中。
经过训练的 AI,不具备真正的创造力?
有关 AI 发明人身份的争论,让人们重新去审视一些问题,尤其是对于创意型产业来说。比如所有权、非人权(non-human rights),甚至还可以延伸到:是什么使我们成为了「人」,而其他实体却没有?
就像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猴子自拍案」:印度尼西亚雨林中的猕猴使用摄影师 David Slater 留下的相机拍了一张自己的照片,并在互联网上风行一时。David Slater 将这张著名自拍照置于一本影集中,出版后却招惹了麻烦。
美国动物权利组织 PETA 代表猴子起诉了 David Slater 和出版公司 BlurbInc,PETA 试图证明「猴子拥有自拍图片的版权」,但根据美国版权局的规定,只有人类的拍摄照片才享有版权,PETA 的案子也被最终驳回。
所以,自拍的猴子应该拥有版权吗?
2019 年 9 月,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开始就知识产权法和 AI 的拟议框架征求意见。其中最关注 AI 和知识产权法的参与者就包括盖蒂图片社 (Getty Images) 这样的媒体组织。他们提到,AI 系统已经在没有适当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了受版权保护的材料,并使用其来生成图像或新闻内容。
盖蒂图片社认为,「这类工具并不具备真正的创造力」。这类工具在创造新作品之前,必须经历一个用以往作品数据的训练过程。
但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另一种结果。今年 1 月,国内首例人工智能生成文章作品纠纷案审结。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裁定,由人工智能生成的作品亦有资格获得版权保护,被告方上海盈讯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网贷之家」网站)因此前未经授权复制了由腾讯开发的智能写作辅助系统 Dreamwriter 所撰写的文章,需向腾讯公司支付 1500 元人民币的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
自去年开始,美国专利商标局就「AI 专利」方面的政策进行公共意见征集,包括发明人资格、披露规则等问题。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广泛应用,有关「AI 专利发明人」的争议将会越来越多,这也将成为对全球法律体系的一项严肃挑战,其中的「灰色地带」耐人寻味。
参考链接:https://www.courtlistener.com/recap/gov.uscourts.vaed.483404/gov.uscourts.vaed.483404.1.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