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一个很好的解释:
在说明这四个关键字之前,我想就class之间的关系做一个简单的定义:对于继承自己的class,base class可以认为他们都是自己的子女,而对于和自己一个目录下的classes,认为都是自己的朋友。
1、 public :对 所有用户 开放,所有用户都可直接调用
2、 private :私有。 除了class自己之外,任何人都不可直接使用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嘛,即便是子女,朋友,都不可使用。
3、 protected :对于子女、朋友来说,就是public的,可自由使用,无任何限制;而对于其他的外部class,protected就变成private。( 同一个包中的类,若不在同一个包中,必须为其子孙类才可使用 )
4、默认: 默认可以称为friendly,但是java语言中是没有friendly这个修饰符的 ,这样称呼应该是来源于c++。默认的访问权限是 包级访问权限 。
作用域 当前类 同一package 子孙类 其他package
public √ √ √ √
protected √ √ √ ×
friendly √ √ × ×
private √ × × ×
补充说明:
1.每个编译单元(类文件)都仅能有一个public class。
2.public class的名称(包含大小写)必须和其类文件同名。
3.一个类文件(*.java)中可以不存在public class。
如果我们在某个包内撰写一个class,仅仅是为了配合同一包内的其他类工作,并且我们不想再为了撰写说明文档给客户(不一定是现实意义的客户,可能是调 用这个类的类)看而伤脑筋;或者有可能过一段时间之后会彻底改变原有的做法,并以全新的版本代替旧版本,这种情况下一般会默认。
4、 class不可以是private和protected 。